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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環署新例(2023年3月1日起),小食及食廠牌可以「先發牌,後審查」,大牌唔得。出牌時間省兩個月。



小食牌現可以賣乜都得,包括飯 (以前唔得),小食牌可以「烚、燉、蒸、燜、煎」,不可以「油炸、快炒、燒烤」。多油煙要申請大牌。




大牌最少實用300呎,細牌200呎,食廠牌60呎,許可証40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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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本帖最後由 bixenon 於 2023-4-4 01:09 編輯 ]



引用:
原帖由 bixenon 於 2023-4-4 00:37 發表

小食及食廠牌可以「先發牌,後審查」係出正式牌照時用。
出牌時間省兩個月,係就係快左,但食環審查時如發現有與申報完工不符合的地方。正式牌照或會被取消,而簽發核證文件的相關核證人士或會附上法律責任。
第一,而家的確係快左拎正式牌照
第二,簽得名嘅有邊樣係唔洗負責任?唔通簽得通風嗰班會拎個牌嚟玩?連最基本簽份wr1都有責任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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