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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弟剛剛賣左自住小房,後買入一間較大面積單位, 早2星期2間屋都簽左必買必賣, 最近律師收到政府稅局信, 指買入的單位的原業主A (50%業權)欠稅局天文數字(樓價130%),政府信冇寫會唔會釘契,另發現業主欠銀行及多間財務公司貸款 (共8成樓價),另一業主B(50%業權) 冇財政問題。 想請問政府出信, 是否意味住政府會訂佢契? 此交易是不是很大機會不成功? 如果不成功, 我可以得到什麼賠償嗎? 如果業主A 破產, 我是否業主A 上好低priority 既貸權人? 我可否追業主B 我的100%或50% 損失嗎? 對不起好多問題, 真的好擔心會冇樓住及有損失, 謝謝各位